香港外汇期货保证金制度
香港外汇期货保证金制度源于其提供的一种以外汇市场为交易标的的期货合约。在合约中,交易者按指定价格买卖某种期货合约,而不必以实物交收。在实行保证金交易的同时,投资者也可根据期货保证金制度将期货合约转交给专业的交易者。期货保证金也是一种标准化合约,由交易所统一制定,一般为每一个合约月份的15%-20%。与一般的远期合约相比,期货保证金交易的特点之一是以小博大。
扩展资料:
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制度,其交易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也就是交易者按成交合约总价值的一定比例向交易所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为交易者提供追加资金。一般而言,投资者都愿意选择合适的交易所进行交易,所以黄金保证金比例越小,交易风险就会越小。
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5%,交易者买卖期货合约时需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一般为1%-3%,即1000美元。
与以上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的差距主要是因为在保证金不足的时候,交易者可能会被迫平仓,而买家通常会希望在追加保证金后再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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